2008年六盘水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2008-05-13 09:24  文章来源:六盘水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商资函〔2007〕108号)《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共同发布的《2008年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的精神,现将2008年六盘水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参检企业须在5月31日前报送年检材料。
  
  二、年检范围: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在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三、年检方式:参检企业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注册企业信息,在网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后,于5月31日前向市各联合年检部门申报年检。
  
  四、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六盘水市商务局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
  (四) 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的除外)
  (五)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应向联合年检其他部门提交的文件请见2008年3月26日《贵州日报》省七厅(局)联合发布的年检“公告”或向市联合年检部门咨询,市联合年检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六盘水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电话: 8327326,8399239)
  六盘水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8326334)
  六盘水市国家税务局(税政处,电话:8201267)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电话:8692778,8692853)
  六盘水市统计局(统计三产科, 电话:8268695)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六盘水市中心支局(电话:8100239)
  
  企业应将上述文件统一或分别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为便于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企业网上上报资料的准确性,请有关企业在填报网上表格的同时,按本公告中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顺利通过。
  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没有经营地址,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出资的及开业半年以上或连续一年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企业。对不申报年检或逾期参加年检的企业,按年检不合格企业处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通知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商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省七厅(局)联合发布的年检“公告”内容可登录贵州省国际投资促进网(www.gzfdi.gov.cn)查询。
  本公告内容可登录六盘水市商务局网站(www.swj.gzlps.gov.cn)查询。

                          
                          六盘水市商务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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